对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的探讨
对于卫生高级职称选择下放评审权是贯彻执行国家深入变革职称机制的关键举措。下放评审权具有评审对象由政府主管至医疗机构自主、评审指标由相对集中至各具特点、评审环节由政府规定至自主规划、评审需求由身份管理至岗位控制、职务聘任从相对分开至适度融合等特征。而且,下放评审权还有医院主动评审条件不同、评审指标合理性尚待提升、各权益对象权责模糊等问题。所以,医院实施卫生高级职称主动评聘要按照医院所在组织成熟度,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制定规范的考评制度,使得评审指标合理化、专业化,加强监管措施,优化激励和约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