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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启动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深化医改取得重要进展,重大疾病防控持续加强,医疗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继续增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扎实推进,综合监督水平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居民人均预期寿命由2018年的77.0岁提高到2019年的77.3岁,孕产妇死亡率从18.3/10万下降到17.8/10万,婴儿死亡率从6.1‰下降到5.6‰。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19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个,比上年增加个。其中:医院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34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个,民营医院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2749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516个),二级医院9687个,一级医院个,未定级医院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以下床位医院个,100-199张床位医院5099个,200-499张床位医院4578个,500-799张床位医院1937个,8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2007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5013个,乡镇卫生院个,诊所和医务室个,村卫生室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03个,其中:省级32个、市(地)级410个、县(区、县级市)级2755个。卫生监督机构2835个,其中:省级27个、市(地)级367个、县(区、县级市)级2440个。妇幼保健机构3071个,其中:省级26个、市(地)级386个、县(区、县级市)级2559个。

(二)床位数。2019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880.7万张,其中:医院686.7万张(占78.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3.1万张(占18.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8.5万张(占3.2%)。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72.5%,民营医院床位占27.5%。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40.3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34.7万张(公立医院增加17.4万张,民营医院增加17.3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4.8万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增加1.1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8年6.03张增加到2019年6.30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2019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292.8万人,比上年增加62.8万人(增长5.1%)。

2019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1015.4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84.2万人,其他技术人员50.4万人,管理人员54.4万人,工勤技能人员88.4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86.7万人,注册护士444.5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62.5万人(增长6.6%)(见表2)。

2019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778.2万人(占60.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6.1万人(占32.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9.6万人(占6.9%)(见表3)。

2019年末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本科及以上占39.2%,大专占39.1%,中专占20.6%,高中及以下占1.1%;技术职务(聘)结构:高级(主任及副主任级)占8.3%、中级(主治及主管)占20.1%、初级(师、士级)占62.6%、待聘占9.0%。

2019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77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18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2.61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41人。

(四)卫生总费用。2019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65195.9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17428.5亿元(占26.7%),社会卫生支出29278.0亿元(占44.9%),个人卫生支出18489.5亿元(占28.4%)。人均卫生总费用4656.7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6.6%(见表4)。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2019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87.2亿人次,比上年增加4.1亿人次(增长4.9%)。2019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6.2次。

2019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38.4亿人次(占44.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5.3亿人次(占52.0%),其他医疗卫生机构3.5亿人次(占4.0%)。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2.6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1.2亿人次。

2019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32.7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5.2%),民营医院5.7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4.8%)(见表5)。

2019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达20.3亿人次,比上年增加1.1亿人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23.3%,所占比重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