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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1家医院或卫生室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通报

据统计,江西省此次通报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涉案金额高达六百余万元。

经查,新余市高新区水西镇河坪村卫生所存在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522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余市高新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5224元,处1倍行政罚款5224元;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目前已处罚到位。

抚州市南丰县桔苑北路门诊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萍乡市中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项目、分解收费、虚计费用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3296814.8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萍乡市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296814.82元,处以行政罚款961228.6元;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目前已处罚到位。

经查,赣州市兴国县兴江卫生院存在超医保限制性用药、重复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2504.58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兴国分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92504.58元;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目前已处罚到位。

经查,鹰潭市贵溪市象山村卫生室存在串换药品等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7412.45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贵溪市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基金27412.45元,处1倍行政罚款27412.45元;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目前已处罚到位。

南昌县幽兰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近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公布了11家骗保医疗机构。其中九江市同方七一三医院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罚款5548424.88元并解除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九江市同方七一三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横峰分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景德镇市昌江区鲇鱼山镇吕蒙村卫生室存在进销存不符、串换药品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5979.6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昌江区医疗保障局拒付该卫生室串换药品涉及医保基金5979.6元。

赣州市兴国县兴江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九江市同方七一三医院存在虚构医疗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849474.96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九江市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849474.96元,处以3倍行政罚款5548424.88元,约谈相关负责人;解除同方七一三医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将对该医院调查情况函告九江市卫健委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其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及所有涉案人员分别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

经查,宜春市樟树鼎生元中医医院存在挂床住院、分解住院、过度诊疗等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6053.07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樟树市医疗保障局责令该院退回违规医保基金26053.07元,对“挂床住院”行为处违规金额5倍的行政罚款41469.4元,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处造成基金损失的2倍行政罚款35518.38元,中止樟树鼎生元中医医院医保服务协议5个月;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目前已处罚到位。

吉安市泰和县安康精神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萍乡市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景德镇昌江区鲇鱼山镇吕蒙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鹰潭市贵溪市象山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南丰县桔苑北路门诊部存在串换药品问题,涉及医保基金2820.39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南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820.39元,处1.5倍行政罚款4230.58元,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目前,该门诊部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已追缴到位,行政处罚处理到位。

宜春市樟树鼎生元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新余市高新区水西镇河坪村卫生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吉安市泰和县安康精神病医院存在过度治疗、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567722.1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泰和县医保局追回违规基金567722.1元,处1倍行政罚款567722.1元;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目前已处罚到位。

经查,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横峰分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20403.4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横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0403.44元,处2倍行政罚款40806.88元;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目前已处罚到位。